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在内部实现了几乎零关税的商品流通,但对非成员国的进口却统一采用一套对外关税制度,这套制度被称为统一关税政策。该政策的核心在于将所有成员国的外部关税率汇聚为单一税目,由组织内部的关税委员会统一制定、定期审议,并通过成员国议会共同批准。
统一关税政策的定义
统一关税政策指的是MERCOSUR对所有非成员经济体实施的统一关税税率体系。无论是巴西的港口还是阿根廷的内陆口岸,进口商面对的关税税率完全相同,税目划分遵循《共同关税表》中的10大章节。
税率结构与调节机制
统一关税采用分层税率:基础税率、敏感产品附加税以及临时反倾销税。基础税率在2023年统一设为6%,对大多数工业品适用;对农业原料如大豆、玉米则设为4%以维护地区粮食安全;对高污染或奢侈品则加收最高12%的附加税。每两年,关税委员会会依据成员国的贸易平衡、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世界市场价格波动进行微调。
- 工业制成品:6%
- 农产品(大豆、玉米等):4%
- 奢侈品与高污染商品:12%
案例分析:汽车与大豆
以乘用车为例,2022年巴西对日本车企的进口关税为6%,而在阿根廷同样的车型也只能缴纳6%,这让日本制造商在两国的定价策略几乎一致。相对地,大豆的外部关税仅为4%,但在进入巴西后若用于加工再出口,仍需缴纳加工增值税,形成了所谓的‘双层税负’。这种差异化的税负安排正是统一关税政策在保护本地产业与促进区域出口之间的平衡点。
“统一关税政策是MERCOSUR实现外部竞争力与内部凝聚力的关键工具”,MERCOSUR秘书处2021年报告。
从制度设计到执行细节,统一关税政策把成员国的对外贸易壁垒压缩为单一坐标,既降低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也为区域产业链的协同提供了税收预期。这正是政策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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